這裡所謂的離經叛道,說的是叛逆,說的是和固有的規則作對,和環境作對,是提出別人沒有提出的創新想法,進而改變和推動環境。
這個星期解讀的是《離經叛道》這本書(台版《反叛,改變世界的力量》),作者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是一位著名的心理學家、暢銷書作家,而且擔任谷歌、IBM、高盛銀行、迪士尼皮克斯等大企業的顧問。
這本書的英文版叫《Originals》,書中的 Originals 指的是離經叛道/叛逆/創新者,我在這篇文章提到過「叛逆者優勢」能為叛逆者帶來高回報,也提到了叛逆是需要承擔高風險的。
高風險意味著叛逆者之路會遇到許多的阻礙和難題,這些阻礙和難題會導致一大波的叛逆者遭遇失敗和淘汰,而只有通過考驗的叛逆者能真的把想法落實到現實世界中,進而改變和推動環境。
那麼,什麼樣的人會成為成功的叛逆者?什麼樣的創新企業更可能成功呢?
大多數人會認為,這些成功的叛逆者一定是充滿了樂觀、自信與堅定的信念,而且他們通常都喜歡冒險,有勇氣承擔巨大的風險孤注一擲,所以才能跨過考驗,獲得成功。
但格蘭特並不這麼認為。
貪生怕死的冒險家
先來看個書中提到的研究:
在一項有趣的研究中,管理學研究員約瑟夫·拉菲(Joseph Raffiee)和馮婕(Jie Feng)提出了一個簡單的問題:當人們開始創業時,他們是繼續做自己的本職工作更好,還是辭去工作更好?
從1994年一直到2008年,他們追蹤了美國範圍內具有代表性的5000多位美國企業家,年齡從20多歲到50多歲不等。
這些公司創始人分兩類,那些全身心投入于創業的人是充滿信心的冒險者;而那些一邊維持本職工作,一邊創辦企業的企業家,則明顯是更怕冒風險,並且對自己缺乏信心的人。
如果你同大多數人想的一樣,你會認為冒險者有明顯的優勢。但研究顯示卻恰恰相反:同那些辭去本職工作的企業家相比,那些繼續本職工作的企業家失敗的概率要低33%。
為什麼那些全身心投入創業的人失敗的概率更高呢?
為什麼那些又要打工又要創業,看似拿不定主意的人反而創業失敗率更低呢?
格蘭特認為原因就在於,後者擁有前者所沒有的「風險平衡」:
白天的工作難道不會分散我們做自己最擅長之事的精力嗎?常識告訴我們,如果不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創意性的成就很難實現,如果沒有集中精力努力工作,公司也不會繁榮昌盛。
這些假設忽視了一個平衡的風險組合的重要效益:在一個領域有安全感,使我們能夠自由地在另一個領域成為創新者。
能夠應付基本的生活開銷,我們就不會迫于生存壓力而去出版半成熟的書,銷售拙劣的藝術品,或創辦未經考驗的公司。
皮埃爾·奧米迪亞(Pierre Omidyar)創辦億貝(eBay)時,這只是他的一個興趣;在之後的9個月裡他一直幹著程式師的工作,直到億貝的收益超過他的薪水時,他才辭去之前的工作。
Endeavor公司創始人兼CEO琳達·羅滕伯格(Linda Rottenberg)數十年來致力於培訓世界傑出的企業家,她曾說:「最好的企業家並不是那些追逐最大風險的人,而是努力將風險降到最低的人。」平衡風險組合並不意味著保守持中,不去冒太大風險。
相反,成功的創新者在一個領域冒極大風險,在另一領域卻極度謹慎從而抵消了風險。薩拉·佈雷克裡(Sara Blakely)在27歲時產生一個新穎的想法——生產無腳連褲襪。當時她只有5000美元的儲蓄,她冒著極大風險,用所有儲蓄進行投資以實現她的這一想法。
為了平衡風險,她繼續做了兩年銷售傳真機的全職工作,利用晚上和週末時間製作產品原型。為了節約資金,她親自寫專利申請,而不是雇用律師去寫。當 Spanx 內衣公司成功創辦,她成為歷史上最年輕的白手起家的女性億萬富翁。
100年前,當亨利·福特(Henry Ford)開始構建他的汽車帝國之時,他是愛迪生照明公司的總工程師,這使他有足夠的時間和金錢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研究汽車。在發明瞭化油器技術並在一年後獲得專利權之後,他繼續在愛迪生照明公司工作了兩年。
格蘭特很好的指出了現實世界的情況——再富有冒險精神的創業家也會害怕失敗,也會受風險的大小而影響,當你孤注一擲的讓自己投入創業時,你的生計全靠眼前的這次創業,這意味著你不會有耐性去打磨你的創新想法,讓想法變得完善,你急於求存,所以你更可能會為了短暫的盈利而讓創新想法退而求次,也更容易向傳統規則妥協。
相反,有一個穩定的收入意味著,失敗對你的影響不會是毀滅性的,你可以安心的試錯,至到你的想法足夠的完善、有實質的成果為止。
這其實也是我前幾年的職業生涯寫照,三年半前我開始寫書,兩年前我自費出版了《盜賊·演員·進化人》,儘管這本書的銷量比市場的書本平均銷量高,但結果還是虧順(出版不容易啊),從商業的角度來看,自費出版《盜賊·演員·進化人》是一個失敗的決定。
但那次失敗並不是毀滅性的,因為我還有我的本職,所以我還是照常寫作,所以我能游刃有餘的把那次失敗當作經驗、推動力,繼續我的小冒險,而不是從此打消寫書的念頭。
要長久的做一件事情,不只是一道心態的問題,也是一道現實生活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不是想說冒險不好,因為冒險是必須的——無論是哪一種創業,都必然要承擔風險的,但就像登山的冒險家一樣,你要確認自己帶齊了求生的裝備,做一個謹慎的冒險者,避開不必要的風險,以增加自己的生存概率:
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企業家和其他人一樣不喜歡冒風險,雖然很少有人提出這一結論,但事實上許多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在這一點上已經達成共識。在一項對800多位美國人的代表性研究中,企業家和雇員被要求從以下三個選項中選擇他們傾向于開始創立的企業:
(1)能獲得500萬美元的收益,有20%的成功率;
(2)能獲得200萬美元的收益,有50%的成功率;
(3)能獲得125萬美元的收益,有80%的成功率。
大部分企業家更傾向于選擇最後一個選項,也就是最保險的一個。不管收入、財富、年齡、性別、創業經歷、婚姻狀況、教育水準、家庭大小、對其他公司表現的預期如何,這一結果都成立。作者得出結論,「我們發現企業家比普通大眾更傾向於規避風險」。
這些只是企業家們在調查中展現出來的選擇偏好,但是當你追蹤他們在現實世界的行為時,你會很明顯地發現,他們只是避免巨大的風險。經濟學家發現,在青少年時期,成功的企業家打破規則、從事違規活動的概率幾乎是他們同齡人的三倍。
然而,當你仔細看看涉及的具體行為,你會發現,那些日後成功創辦公司的青少年其實只冒了相對較小的風險。
當心理學家研究了一批美國雙胞胎和瑞典公民之後,他們發現了這一相同的結果。在所有這三項研究中,成為成功企業家的那些人在小時候都有違抗父母、宵禁時仍逗留在外、翹課、偷東西、賭博、飲酒和吸食大麻的經歷。
但他們不大可能會參與風險更大的活動,如酒後駕車、購買毒品或偷竊貴重物品等。無論他們父母的社會經濟地位或家庭收入如何,這一結果都成立。
創新者對待風險的態度的確也各有不同。
一些人就像從事跳傘運動的賭徒,一些人則像細菌恐懼症患者那樣小心翼翼。要成為創新者,你必須嘗試一些新的東西,這就意味著你或多或少要承擔一些風險。
但最成功的創新者並不是不看好路就跳的大膽魯莽的冒失鬼。他們不情願地小心翼翼地踮著腳走到懸崖邊緣,計算好下降速率,再三檢查他們的降落傘,並在崖底備好安全網以防萬一。
出色的冒險家都是充滿矛盾的,他們又怕死,但又要做一些危險的冒險行為,但正是因為這種矛盾,他們才能在嚴峻的考驗下生存下來。
當然,有些人喜歡採取與一種與貪生怕死完全相反的策略,亦即「破釜沉舟」。
「破釜沉舟」是把自己逼進一條死胡同,激發求生潛能以突破重圍的策略,有些時候這種做法是行得通的,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雖然全身心的投入創業失敗率比較高,但不是說一定會導致失敗(當然,在大多數情況下,理智的做法依然是避免自己走進死胡同)。
人們使用破釜沉舟策略的一個主要原因,可能是為了強迫自己去行動,為了不讓自己一再拖延,不讓自己錯失先機,人們害怕自己的創新想法會被人搶先一步,錯失先發優勢。
如果我有一個好點子,那我應該比其他人更快的實現這個點子,這樣我的創業才會有優勢,才能搶盡先機。
但格蘭特又表示不認同了。
後來居上的優勢
第一位把想法帶入市場的企業就能獲得成功嗎?
格蘭特挑戰了這類想法:
在一項經典的研究中,行銷研究員彼得·戈爾德(Peter Golder)和吉羅德·特利斯(Gerald Tellis)將「開拓型企業」和「定居型企業」的成功率進行比較。
「開拓型企業」是先行者,它們最先開發或銷售某一產品。「定居型企業」出手則速度較慢,直到開拓型企業已經創造好一個市場,它們才進入。
戈爾德和特利斯分析了36個不同類別產品中數百種品牌,發現這些品牌在失敗率上的驚人差異:開拓型企業的失敗率為47%,而定居型企業僅為8%。開拓型企業失敗的概率大約是定居型企業的6倍。
即使開拓型企業生存下來,它們也只能獲得平均10%的市場份額,而定居型企業能獲得28%的份額。令人驚訝的是,做先發制人者的缺點往往超過其好處。總的來說,研究表明,開拓者有時可能會奪取更大的市場份額,但最終存活下來的概率更低,利潤也較低。
另一項對3000多家初創企業的研究則表明,大約3/4的公司之所以失敗,是因為過早地擴大規模——在市場還未成熟之時進行投資。
正如市場研究者麗莎·博爾頓(Lisa Bolton)的總結:「雖然先發制人者在某些產業有一些優勢,但學術研究結果仍然喜憂參半,並不支持整體上的先發優勢。」
如果你是一個很急於進入一個新的領域的人,這些知識會讓你不要衝動,並使你仔細思考何時是最佳時機。但博爾頓發現一些令人震驚的地方:即使人們瞭解了這些證據並不支持先發具有優勢,他們仍然相信先發制人是對的。
基於易得性偏差(availability bias),我們很容易想到那些成功的開拓者;失敗的開拓者早已被人遺忘,所以我們假設在開拓中失敗者是很罕見的。
家庭視頻遊戲機的先驅是1972年馬格納沃克斯公司發行的奧德賽遊戲機,它只有基本的體育遊戲。定居型企業任天堂遊戲公司於1975年收購了奧德賽在日本的發行權,在接下來的10年中,任天堂研發了原創的任天堂娛樂系統,這一系統中有遊戲超級馬里奧兄弟和塞爾達傳說,這給馬格納沃克斯公司帶來沉重的打擊。
任天堂對遊戲進行改變,改用操作方便的控制器,增加複雜的人物角色以及互動式角色扮演的功能。成為創新者並不需要是第一個行動的人。它只是需要有所不同,有所突破。
開拓者往往會停留在其早期的產品中,而定居者可以觀察市場變化以及不斷變化的消費者需求,並做出相應調整。
對近一個世紀以來美國汽車行業的研究發現,開拓者存活的概率更低,因為他們要努力奔走以建立合法性,所開拓的道路並不符合市場的要求,並且隨著消費者需求的變化而變得過時。定居者享有的好處是可以等市場做好準備。
「先發制人是一種手段,而不是最終的目的,」彼得·泰爾(Peter Thiel)在《從0到1》(Zero to One)一書中寫道:「如果之後進入的人趕上你並把你打敗,那做第一個進入的人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好處。」
定居型企業的優勢是他們的產品往往更成熟,雖然他們未必是此類想法的第一位,但卻更可能是把想法完善、做好的第一位。先發製人不過是一種手段,而不是企業成功的必要條件。
值得提醒的是,這裡的重點不是說我們一定要慢——快速實踐是沒問題的,例如,較小型的想法成本通常較低,落實於現實的所需時間也較短,可能這想法就僅僅是搭建一個獨特的網站。如果實踐想法的成本很低,那麼直接付諸於實踐,就當作搞個小試驗來測試想法,然後再從那裡快速改進、迭代的話,那肯定會比拖著不出手更有效果。
這裡的重點是——成為「第一位」進入市場不一定具備優勢。
總的來說,產品好不好,想法落實得完善不善,才是重中之重。
又慢又好的創意
書中提到了一個有趣的實驗:
極富創造力的博士生基哈爾·信(Jihae Shin)向我提出了一個不同尋常的想法:拖延可能有利於創新。
當你拖延,你是在故意耽誤你所需要完成的工作。你也許正在考慮這項任務,但你卻沒有切實地採取措施推進這項任務的完成,而是做一些其他低效的事情。
信認為,當你拖延一項任務,你就使自己獲得時間進行「發散性思考」(創造性思維的一種,只在人放鬆的狀態下出現,而不會在專注時出現),而不是拘泥於一種特定的想法。這樣一來,你可以考慮的創新概念就愈加廣泛,因而可以最終選擇一個比較新穎的方式。我對此保持懷疑,想讓她通過測試來向我證明。
信讓一組大學生寫商業計畫書,內容是關於一片大學校園空地的使用,這片空地過去是一家便利店。那些立即動筆寫的參與者,他們提出的想法往往比較傳統,比如在此處建另一家便利店;信隨機選取一些參與者不立即動筆寫,而是讓他們去玩諸如掃雷、接龍、紙牌之類的電腦遊戲,這群人產生出了更多新穎的經營理念,例如開一個家教中心或建設貯存設施。
獨立評分員對最終方案進行評級,這些評分員並不知道誰是立刻開始完成任務的,誰是拖延一段時間後才完成任務的。評分結果顯示,拖延者所提出的「有創意的建議」比立即完成者提出的要多出28%。
實驗結果還顯示,不論是玩遊戲還是休息,都不是提升創造力的原因。當人們在不知道任務之前就打遊戲,他們並沒有提出更多創新性的建議。
只有在他們腦中明白他們要給商家寫建議的任務之後再去玩遊戲,這種拖延才使他們提出更多有創新的建議。如果他們立即開始工作,然後在完成任務前進行休息,由於任務已經取得太多進展,他們已經無法重新思考。
只有讓他們先開始思考任務,然後故意拖延,才會有想得更遠的可能性,並產生更多的創意。延遲取得的進展使他們能夠花更多的時間去考慮用不同的方式來完成它,而不是在一個特定的策略上「卡住和僵化」。
信的發現在現實世界中能站得住腳嗎?為了找到答案,她從一家韓國傢俱公司收集資料。那些經常拖延的員工花了更多的時間進行發散性思維,管理者給他們創新能力的評分更高。
但不是每次拖延都能推動創意:如果員工沒有內在的動力去解決重大問題,拖延只是讓他們落在後面。
但是,若是他們熱衷於提出新的想法,那麼拖延會使他們想出更多富有創意的解決方案。拖延也許是高效的宿敵,但它可以是一種獲得創造性的資源。
如果你眼前的任務是在家掃地,那拖延並不會讓你變得更高效。但如果你眼前的任務是制定計劃、決策、解決問題,那麼拖延就有可能讓你的思路更有創意。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無限的拖延,那當然你還是什麼都做不了,但有時候不急著下決策,先拖個幾天讓自己慢慢思考,就有可能會讓你得以重新理解眼前的問題,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
為什麼拖延會讓人更好的解決問題呢?
還有另一個解釋是——當我們回看小時做過的事情時,我們會覺得以前做的事情很傻很天真,那是因為現在的我們成長了、成熟了,所以回看之前的事情會覺得以前很傻。
同理,拖延其實也可以是一種把問題丟給「成長後的自己」的策略:
歷史上一些最有創造力的思想家和發明家都有拖延症,這並非巧合。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李奧納多·達文西(Leonardoda Vinci),他在繪畫、雕刻、建築、音樂、數學、工程、地質、製圖、解剖學和植物學上都頗有造詣。
學者估計,達文西從1503年開始創作《蒙娜麗莎》這幅作品,其間斷斷續續,直到他1519年去世前才完成。批評家認為,由於他把時間浪費在做光學實驗和其他令人分心的事上,因此他無法專心完成他的作品。不過這些干擾恰恰對他作品的創造性至關重要。
正如歷史學家威廉·帕納派克(William Pannapacker)解釋道:萊奧納多對光線如何照射球體的研究,對他的作品《蒙娜麗莎》和《施洗者聖約翰》帶來影響。他在光學上花費的時間可能會推遲他完成一幅作品,但他最終在繪畫上取得的成績卻取決於他的這些實驗。
達文西花了大約15年的時間構思《最後的晚餐》這部作品,同時他也在做許多其他工作。這幅畫一開始的草圖是主人公們坐在長椅上。十幾年後,它發展成了最終名畫裡長桌邊並排而坐的13個人。
雖然他經常為他自己的拖延感到惱火,但達文西意識到,創意不能操之過急。他指出:「有時候,當天才工作的時間最少時,他完成的量才最多,因為他們在對發明進行周密思考,並在他頭腦中形成最完美的想法。」
你當然不需要拖延15年的時間,這例子只是為了說明拖延有時候可以讓你獲得更好的解決方案。以我們目前的生活節奏看來,把想法拖幾個月都可能成問題了。
我自己的經驗是,拖更久可能會更好,但拖一個星期就已經有效果了。當然,急的事情就別拖,但有些「不急但很重要」的事情,是可以拖上一段時間的。不過,這裡很重要的一個關鍵要素是——
你在「戰略性拖延」的這段時間裡,還有把那件事情放在心上,時不時惦記/思考一下它,完善想法在心中的模樣,而不是完全把它給忘了。
如果沒做到這點,拖延就不過是那個沒有意義、沒有效率的毛病而已。
總而言之,只要持續思考,時間可以帶來更好的創意。
這一點在人生之中也同樣適用。
用生命來創新
一般人會以為,創新是一種「靈光乍現」的結果,這種「靈光乍現」的現象通常只出現在有天賦的人身上。而且,這種「靈光乍現」是無法強求的,是無法透過努力獲得的。
但這其實是一種錯誤的觀念。
芝加哥經濟學家大衛·蓋倫森(David Galenson)認為,創新的風格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概念型創新」,另一種是「實驗型創新」:
兩者的分別在於,概念型創新者會先想出一個偉大創意,然後就開始著手執行。
而實驗型創新者則通過反復嘗試來解決問題,在進行的過程中學習和不斷變化。他們著手應對一個特定問題,但他們在一開始頭腦中沒有一個具體的解決方案。他們並沒有預先做好規劃,而是在做的過程中思考。
套用作家福斯特的話來說,在我能看到我說的是什麼之前,我怎麼能知道我在想什麼。據蓋倫森稱,概念型創新者如同短跑運動員,實驗型創新者則如同馬拉松選手。
當他對獲得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進行研究時,他發現,平均而言,概念型創新者在43歲時達成了他們最有影響力的成就,而實驗型創新者在61歲時才做出。當他對著名詩人流傳最多的詩做分析時,他發現概念型創新者在28歲時完成最著名的作品,而實驗型創新者在39歲才完成。
在對每一個獲得諾貝爾獎的物理學家的獨立研究中,對於30歲以下獲獎的年輕天才,正好有一半是那些做理論工作的概念型創新者。而在45歲及以上的物理學家中,92%的人進行實驗工作。
一個概念型創新者的經典例子就是愛因斯坦,愛因斯坦提出狹義相對論的方法並非透過實驗的觀察,而是透過他的想像、他的思想實驗(當然,他在這之前也付出了許多的努力),而他最早提出的時候只有26歲。愛因斯坦的主要物理學貢獻,也都是在早年完成的。
為什麼概念型創新者大多數在早年完成了創新之後,就難以再有突破呢?
蓋倫森解釋道:
概念型洞見往往發生在一個人的生命早期,因為當我們用全新視野解決一個問題時,是最容易得出一個驚人的創新性洞見的。
「概念型創新者通常在他們第一次接觸到某學科不久之後做出對這門學科最重要的貢獻。」蓋倫森發現。由於這個原因,一旦概念型創新者禁錮于傳統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他們的創新能力就會減弱。
如同蓋倫森解釋的那樣:「年紀大的概念型創新者無法同他們年輕時做出的傑出成就相比,並不是因為他們江郎才盡。相反,它是受到長期積累的經驗的影響。概念型創新者的真正敵人是思維定式,他們可能會成為早期重要成果的俘虜。」
相反,儘管實驗型創新可能需要幾年或幾十年的時間來積累必要的知識和技能,但這些是創新更為持續的源泉。實驗型的方法往往需要花更長時間,但擁有更強的再生能力——通過實驗,我們不會複製我們過去的觀念,而是能夠不斷發現新的觀念。
學者指出,馬克·吐溫在49歲出版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中就使用了「試錯法」。他們「發現在他寫作的過程中,情節靈活多變,腦海裡沒有一個明確的方案或計畫」。吐溫自己說:「隨著短篇故事發展成為長篇故事,最初的構想(或主題)很容易被推翻,被一個完全不同的想法所取代。」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不斷積累專業知識,要想保持我們的創新精神,最好的辦法是採取一種實驗型的方法。在創作中,我們可以預先做更少的計畫,並開始對不同種類的初步想法和解決方案進行檢驗。
最後,如果我們足夠有耐心,我們會碰上新穎有用的東西。實驗型方法使達文西受益匪淺,他完成《最後的晚餐》時已經46歲,在50多歲時才開始創作《蒙娜麗莎》。「只有通過繪畫,他才真正開始明白,他的視野才變得清晰。」一位學者寫道。
另一些人評論道:「達文西就如同用黏土進行雕塑的雕塑家,他從不接受任何最終的造型,只是不斷去創造,甚至不惜冒著掩蓋其最初獨創想法的風險。」
有看 4THINK 的讀者可能從第一眼就看得出來,所謂的實驗型創新,根本就是我在這篇文章中所說的「試錯法」啊:
愛迪生就是實驗型創新者,摘自《適應性創新》一書:
1887年,被譽為「門洛帕克的奇才」(Wizard of Menlo Park)的托馬斯·愛迪生在距離新澤西州西奧蘭治市(West Orange)幾千米遠的地方建了一些大型實驗室,把試驗法推進到了系統化和工業化的程度。
他為自己的「發明工廠」雇用了幾千名員工,確保儲物間原料充足,合理規劃實驗室,保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裡進行最多的試驗。作為工業研究之父,他有句名言廣為流傳——「如果發現1萬種材料都不起作用,我也不算失敗。我更不會灰心,因為每拋棄一種沒用的材料都是一種進步。」
他還直白地評論試錯法的這種工業化操作:「成功的真正標準是在24小時裡最多能做多少試驗。」
在愛迪生的一生里,他完成了一千多項發明。
格蘭特認為,比起概念型創新者,實驗型創新者的創新想法的產量往往更多、更源源不絕,他在書中對實驗型創新的推崇大於概念型創新。
實驗型創新是一種靠時間、努力來完成的創新,只要透過不斷的實驗和嘗試,最終就會產生創新。如果你現在暫時沒有特別的想法,那不代表你以後不會有——只要你有持續的努力嘗試,總有一天你也會迎來屬於你的,獨一無二的創新想法。
這聽起來很雞湯勵志,但事實就是如此:
當我們暫時沒什麼天才的想法時,我們靠笨方法叛逆。
這些叛逆也未必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叛逆,未必是有了獨一無二的創新想法,而僅僅是向固有的生活宣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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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希望自己能更輕鬆的創新,而不是使用笨方法,那麼不妨嘗試我在《思維進化》一書裡提出了一種叫做「極簡式創新」的創新策略。
顧名思義,它是一種極其簡單有效的創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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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格蘭特的視頻:
Image Credits:Adam Grant @ 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