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標準化的世界裡

問你一個問題:

小明在大學的成績平均積點(GPA)獲得了滿分4分,但智商只有105(屬於普通)。

小強的智商是140,但在大學的成績平均積點只有3分。

請問誰比較聰明?

這個星期解讀的是《平均的終結》(台版《終結平庸》),作者是哈佛大學教育學院教授托德·羅斯(Todd Rose)。

前面開頭的問題其實是一個「陷阱題」,這一問題誘使你使用某種「平均標準」來思考誰比較聰明,而這問題的答案是:沒有答案。

因為「小明的成績平均積點比小強高」這一訊息,是無法說明小明就一定比小強聰明的;反之,「小強的智商比小明高」這一訊息,也無法說明小強就比小明聰明。

如果我們再多問幾個問題,我們會發現,事情會越來越複雜——小明可能在文科方面比小強更好,而小強可能在下棋方面比小明強;小明在音樂方面極具天賦,而小強在數學方面鶴立雞群。

細想之下,我們當然能理解小明和小強其實是各有千秋,沒有誰真的在每一方面完胜對方。但我們曾經談過,大腦總是喜歡用便捷的方式迅速地、直覺地下結論,我們會本能地從單一訊息、單一維度下判斷。

因此,我們就是會情不自禁的用平均成績和平均智商分數這一類標準,來迅速的判斷一個人是否聰明——當你知道你的同學成績比你好時,你會自然而然的假設他/她比你聰明;當你看見本文開頭的問題時,你會直覺地給出一個答案,直覺地判斷誰比較聰明。

而羅斯的這一本《平均的終結》,說的就是現代社會的評價機制、現代人的思維,是如何被各類如智商、成績、身材標準、工作績效標準等等的「平均標準」所綁架的,以及我們該如何打破這一困境。

具體來說,有兩種與「平均」有關的概念,可能已經綁架了你的思維。

平均即完美,抑或平均即平庸?

羅斯在書中寫道,現今社會所普遍使用的「平均標準」這一概念,其最早源自於天文學:

18世紀的天文學家通常都會測量天體運動的速度。他們會記錄天體(如行星、彗星或恒星)經過望遠鏡上刻畫的兩條平衡線所需的時間。例如,如果想要計算出土星的運行速度並預測下一次它出現的位置,那麼天文學家需要在看到土星接觸到第一條線時按下懷錶的按鈕,開始計時,並在土星接觸到第二條線時,停止計時。

天文學家很快就發現,這項技術存在一個重大問題:如果10個天文學家測量同一星球,那麼他們很可能會得到10個不同的資料。如果多次觀測的結果均不相同,那麼怎樣才能知道應該使用哪個資料呢?

最終,天文學界開創了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最初被稱為「平均計算法」:把所有獨立測量的結果加起來,求其平均數,就得到了「平均測量值」。崇尚這種方法的人認為,平均數比任何單一資料都更準確,更能體現研究主體的真實值……

天文學家相信,對天體的每一次測量(例如測量土星的速度)都存在一定的誤差,而一組獨立的測量資料(例如多位元科學家測量土星的速度,或是同一位元元科學家多次測量土星的速度),其平均值會將誤差最小化。

事實上,著名數學家卡爾·高斯(Carl Gauss)給出了證據,證明了平均值最接近真實值(例如土星真正的運行速度)。

「平均計算法」原是天文學家們用來減少觀測天體的誤差的方法,至到後來,科學家阿道夫·凱特勒(Adolphe Quetelet)把這一方法延伸到了其他領域:

19世紀40年代初,凱特勒分析了愛丁堡醫學雜誌上發表的一組來自5738名蘇格蘭士兵的胸圍數字。

凱特勒把所有資料都加了起來,除以士兵人數,得出的結果是39¾英寸多一點,這是蘇格蘭士兵的胸圍平均尺寸。這個數位標誌著科學家第一次計算出了人類特徵的平均值。

然而,創造歷史的並不是凱特勒的計算,而是他對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所做出的回答:究竟這個平均值有什麼意義呢?

凱特勒對此的闡釋,是對人類平均值做出的第一次科學解釋,而他的解釋毫無意外地與天文觀測法如出一轍……

他宣稱,每一個人類個體都存在缺陷,只有平均化的人才能代表真正的人類。在計算出了蘇格蘭士兵的胸圍平均值之後,凱特勒得出了結論,每一名士兵的胸圍尺寸都代表一種自然存在的「誤差」,相反,胸圍平均尺寸代表著「真正的」戰士的胸圍尺寸,這名戰士完美無缺,沒有任何身體缺陷,正是自然設計出的戰士樣式。

為了證明他的解釋是正確的,凱特勒用「角鬥士的雕像」做了比喻。凱特勒請人們想像一尊角鬥士的雕像。假設雕塑家們做了1000個複製品。凱特勒聲稱,每一個雕塑家手工製作的複製品都存在這樣或那樣的誤差和瑕疵,不會與原作品完全相同。

然而,據他說,如果能將這1000個複製品進行平均,那麼這個「平均化的雕像」就會非常接近原作品。凱特勒引導人們在邏輯上再邁進一步,如果用同樣的方法把1000名戰士進行平均化,那麼平均化的戰士則會非常接近完美的戰士,而這名戰士只存在于柏拉圖的理想國裡,真實世界裡的戰士只是他的不完美的複製品罷了。

凱特勒把這種推理方法運用到了整個人類,他宣稱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依照某種人類標準範本而做出的帶瑕疵的複製品。凱特勒把這個範本稱為「平均標準人」。

凱特勒的比喻用得很好,邏輯也很清晰,而「平均標準人」這一觀念在當時也迅速的被學界與大眾所接受。

只可惜,這世上根本沒有「平均標準人」,羅斯在書中舉了兩個例子:

20世紀初,美國民間曾舉辦過一個「標準人」比賽,比賽的主辦方在收集了15000名年輕女性的身材後,用平均計算法計算出了「標準女性」的體形尺寸,然後要求參賽者提交自己的體形尺寸,而最接近「標準女性」的體形的參賽者將獲勝。

在比賽開始之前,裁判們預測大多數入圍者的尺寸都會非常接近標準尺寸,比賽最終會以毫米之差分出勝負。然而事實是,在3864名參賽者中,只有不到40人的5個部位達到平均標準,沒有一個人符合全部9個尺寸的平均標準。

1950年,美國空軍的研究人員在測量了4063多名飛行員的身體各個部分的尺寸後,為飛行員的身材計算出了各個部位的平均值,並以此數據作為「標準飛行員」來設計駕駛艙。他們相信,這能造出適合大多數飛行員身形的駕駛艙。

但最終結果表明,在4063名飛行員中,沒有一位飛行員的身材,是完全符合設計出來的駕駛艙的,沒有誰的身材與「標準飛行員」相符。

研究人員還發現,如果只選擇三個部位進行比較,例如頸圍、大腿圍、腕圍,那麼只有3.5%的飛行員在這三個維度符合平均尺寸。

而結論就是,根本就沒有標準飛行員,如果為標準飛行員設計駕駛艙,那麼這個駕駛艙就不會適用於任何人。

當然,也不是沒有人批評過凱特勒的「平均即完美」這一觀點的,其中,有一位批評者在凱特勒的思想之上做了一些「改進」,羅斯在書中寫道:

弗朗西斯·高爾頓爵士(Sir Francis Galton)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數學家,他認為凱特勒能力超群,還稱他為「人口統計學和社會統計學的最高權威」。

高爾頓贊同凱特勒的「平均標準是瞭解人類的科學基礎」這一觀點。實際上,高爾頓同意凱特勒的大部分觀點,但是有一個觀點除外:平均標準人代表自然的意志。

他聲稱沒什麼比這一點更偏離真理了。對他來說,平均意味著平庸、粗糙、毫無特色——就像如今有權選舉下議院議員的下層階級那樣。

他相信,如果女性真的想要模仿某人的話,沒有比英國女王更為適合的模仿對象了。高爾頓認為,人類想要盡可能地超越平均標準的嘗試是不可避免的。

凱特勒認為,與平均標準相差過大就會造就「怪物」;而高爾頓認為凱特勒只說對了一半。像高爾頓、維多利亞女王和以撒·牛頓這樣的名人,遠遠超過了平均標準,而他們絕對不是怪物。

相反,高爾頓為這個階層起名為「傑出者」。那些遠低於平均水準的人,則被他稱作「低能者」。就這樣,高爾頓反對凱特勒關於「偏離平均標準就是錯誤」的論斷,然而,他又贊同凱特勒關於類型的概念,認為傑出者、低能者和平凡者分別代表著不同類型的人類。

他曾說,比平均速度快50%的人顯然比慢於平均速度50%的人更優秀,他們是不一樣的:速度更快的人意味著他們來自更高的等級。高爾頓把人類劃分為14個等級,從最低等級的「低能者」,到中間等級的「平凡人」,一直到最高等級的「傑出者」。

現在我們條件反射似的把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拿來與平均標準做比較——包括我們自己。

媒體發佈人們平均擁有的親密朋友人數(美國人有8.6個),人們一生中平均要親吻的愛人個數(女人有15個,男人有16個),夫妻平均每個月為錢爭吵的次數(美國是3次)——其實,很少有人不會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生活與這些數字做比較。

如果我們親吻的次數比該數字多,我們甚至可能覺得非常驕傲;如果自己的數字較低,我們可能會自怨自艾或者感覺羞愧。

如今,給個體分類型和排等級似乎是非常基本、自然、正確的事情,我們不會感覺到這種判斷會磨滅人的個性。

在大約50年的時間裡(從19世紀90年代至20世紀40年代),幾乎所有的社會機構都開始將個人拿來與平均標準相比較。在這段轉型期裡,企業、學校和政府逐漸採納了這一指導思想:系統比個人更重要,應該將每個人進行分類和分級,並在此基礎上為個人分配機會。

如今,平均標準的時代並未過去。在21世紀的第二個10年,我們距離平均標準的差距或超過平均標準的程度,依然是評價個人價值的標準。

我不會假裝認為,工作場所裡採用的泰勒主義以及學校裡實施的標準化和排名制度是某種災難。因為這並不是災難。社會完全接受平均主義後,企業得到了蓬勃的發展,消費者得到了實惠的商品。泰勒主義提高了整個社會的工資水準。在它的幫助下,擺脫貧困的人可能比過去一個世紀裡的任何單一經濟發展時期都要多。

由於大學申請者和找工作的人不得不參加標準化考試,裙帶關係和任人唯親的現象隨之減少了,家庭背景不好的學生得到了通向更好生活的機會,而這種機會在以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總的來說,美國社會普遍實行平均主義,無疑幫助了美國發展成為相對穩定而繁榮的民主主義國家。

然而,平均主義確實讓我們付出了代價。社會迫使我們每一個人努力達到一定的、狹隘的期望標準,才能在學校、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成功。我們都力爭做到和別人一樣——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都想成為更好的別人。

天資聰慧的學生之所以被稱作天才,是因為他們和其他人一樣都參加了標準化考試,只是考得更好;優秀的應聘者更受歡迎,是因為他們擁有和所有人一樣的各類證書,只是等級更高。

我的理解是如下:

泰勒主義的平均標準,其主要作用就是讓社會有了一把衡量優劣的「尺」。有了這把尺,我們就能夠相對「客觀」的衡量大部分事物。

以前,我們不知道要如何客觀地衡量一個人的聰明才智,以前的人都是透過主觀的直覺判斷來分析一個人的。現在,我們有了智商測試和大學平均分這一類「尺」。

以前,我們不知道如何客觀地衡量一家餐館的食物到底好不好吃,現在,我們可以透過大眾在互聯網給予該餐館的平均分數(例如,臉書和谷歌的評分系統),來判斷哪一家的食物更出色。

由於泰勒主義的平均標準提供了我們一把尺,所以我們可以更清晰、具體的衡量各類事物了,這一把尺可以延伸成一個樓梯——人們在這一樓梯上進行分級、排名,並按照標準不斷的往上爬、力求進步。

當人們獲得進步後,平均標準也因為人們的進步而不斷往上提升,結果人們又有了更高的標準,這無形中起到了推進社會繁榮的作用。

而作為代價,你必須與他人一樣,用同一把尺來衡量與被衡量自己的才華、能力、成就、事業——無論這一把尺是否真能衡量你,社會對你的評價,你對你自己的評價,都會受到這一把尺的影響。

社會中的各類「標準」,在無形中迫使你變成某種「標准人」。

來自「個體科學」的三個個性原則

作者羅斯認為,用平均標準這一把尺來衡量每一個不同的個體,那就像是「為標準飛行員設計駕駛艙,這個駕駛艙將不會適用於任何人」。

換句話說,社會上的各類「平均標準」,就是社會為我們打造的駕駛艙——衡量人們在各方面的平均值後,我們致力於打造某種標準的教育制度、標準的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的生活方式等等。這些所謂的「標準」未必適合所有人,事實上,羅斯主張,其不適合大部分人。

但問題是,如果我們不遵循標準,不朝標準的方向努力的話,我們還能怎樣呢?

對此,羅斯在書中提到了「個體科學」的三個簡單的原則,這三大原則能讓你摒棄「標準化/平均思維」,認識並發揮自身的獨特性,也能讓你更好的衡量、判斷人事物。

我們先從第一個原則談起:

1. 鋸齒原則

即使是在今天,科學家、企業家和教育工作者依然在依賴IQ分數這個一維的概念來評價智力。雖然我們願意承認,智力確實有很多種,比如音樂理解力、藝術靈性或運動智慧,但是人一定擁有適用於許多領域的「整體智力」,要想撼動這個觀念是很困難的。

如果聽說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聰明,人們就會設想,更聰明的那個人可能會把我們為其設置的任何智力題都做得更好。

讓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張鋸齒狀的智力曲線圖。圖中顯示了兩名女性的智力測試分數在韋氏成人智力量表(Wechsler Adult Intelligence Scale,WAIS)上的具體情況。這是目前最常用的兩個智力測試量表之一。

兩個人都接受了韋氏成人智力測試,她們的10個分測驗得分都標注在這個表格上了,10個分數分別反映了智力的10個方面,比如詞彙量或解謎能力。通過綜合計算所有分測驗的分數,得出個體的總智商分數。

摘自:《平均的終結》 | 來源:麥克·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哪名女性更聰明呢?按照韋氏成人智力量表,她們兩個人的智力相同,智商都是103,接近100的平均智商水準。如果要雇用最聰明的員工,那麼兩個人的排名相同。

然而,這兩名女性具有明顯不同的心理優勢和劣勢。毫無疑問,如果需要真正瞭解兩個人的才能,那麼僅依靠智商分數是會出錯的。與身體尺寸一樣,韋氏成人智力量表裡的不同心智慧力方面之間的相關性,大部分都並不強。

這表明人的心智慧力是參差不齊的,不能用諸如智商分數這樣的一維數位來進行描述或解釋。

然而,直到今天,依然很少有人能抗拒用單一排名或簡單數字來評價人的智力這種誘惑。但是評價心智慧力的一維方式比智力曲線圖更具有誤導性。

如果將智力繼續細分下去,比較不同種類的智力,如對詞語的短時記憶和對圖形的短時記憶能力,科學家研究發現,這些「多維度」之間的相關性依然很弱。不管你將自己的大腦劃分得有多細,你的心智慧力都是參差不齊的。

簡單來說,以智商為例,智商分數是一種把人類認知的多維度簡化成「單維度」的描述,而鋸齒原則要求你把「單維度」的描述還原成「多維度」的描述。

鋸齒原則並不難理解,這裡就不多加筆墨解釋,這裡想要強調的是——理解鋸齒原則是容易的,但要抗拒智商或「整體智力」這一類單維度、便捷、一目了然的概念,才是困難之處。

我們很容易因為一個人的智商、成績、收入的高低,而對其產生刻板印象,有所偏見。

我們也很容易因為自己在單一維度的評分高低,給予自己過低或過高的評價。

只有把人看成「多維度」的,我們才能更好的了解他人,也更好的認清自己的優勢、劣勢。

但是,「多維度」的描述仍然不足以描述個體,我們還需要更仔細的分析。

2. 情景原則

假設小張做了一項人格特質測試後,得出的結果顯示,小張是個經常性撒謊、極不誠實的男孩,那麼你可能會認為,無論小張身在何處、對誰,他都會撒謊。

那麼是否存在這樣的一種可能——小張總是撒謊,但他從來不對他的母親撒謊的可能呢?

先來看一個有趣的實驗:

心理學家兼牧師休·哈茨霍恩(Hugh Hartshorne)及其團隊檢驗了8150所公立學校和2715所私立學校的8~16歲的學生。

每個學生都被安排在29個不同的實驗情境裡,具體包括四種環境(學校、家庭、聚會、田徑比賽)以及三種可能的欺騙行為(撒謊、作弊、偷竊),每一個情境都具備兩個條件。

在第一個條件下(被監視的狀況),學生沒有辦法做出不誠實的行為。例如,在學校參加考試,他們被監考老師緊盯著,這位監考老師隨後會批改他們的答卷。

在第二個條件下(不受監視的狀況),實驗者使學生們相信,他們的任何作弊行為都不會被發現。例如,在學校參加考試後,他們可以在一個房間裡獨自批改自己的試卷,但是哈茨霍恩在試卷下面隱藏了一張碳紙,這張碳紙可以檢測到學生是否為了得到好成績而修改答案。

根據學生在所有情境裡(在受監視和未受監控時)所表現出來的不同行為,可以衡量他們的誠實度。在剛啟動這項研究時,哈茨霍恩看待誠信的方法還是本質主義的思維,亦即認為所有的學生個體要麼品行好、要麼品行不好。

然而,結果與他的發現完全不一致,學生的道德表現不具有一致性

一個孩子批改自己的試卷時會作弊,可他有可能在集體遊戲裡保持誠實;一個孩子在考試時會抄襲另一名學生的答案,卻沒有在自己批改試卷時作弊;一個孩子在家裡會偷錢,卻很可能不會在學校裡偷錢。事實證明,誠實與否是由所處情境決定的。

摘自:《平均的終結》 | 來源:麥克·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為了理解哈茨霍恩的發現,就讓我們來看看他的實驗中兩個八年級學生的條件特徵(見上圖)。這兩個學生的誠實度得分都為平均水準。右邊的學生,雖然作弊的機會時多時少,但她的誠實度一直處於同一水準,只有一項除外。

哈茨霍恩強調說,這個學生真是最少見的:在他所研究的10865個學生之中,她是迄今為止表現最為一致的,她的誠實度曲線圖最平坦。

與此同時,左邊的學生具有截然不同的條件特徵。該學生的行為在不同情境裡差異非常大,從最一絲不苟的誠實到最異乎尋常的欺騙。但是,如果你用人的本質主義觀點來分析,你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兩個學生之間沒有區別,就平均而言,她們的誠實度相同。

然而,情境原則為我們說明了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因為它忽略了每個學生的個體性。

身邊的朋友都以為我是個外向的、總是有很多話可以說的人。當我和朋友出外聚會時,我的確會常常開玩笑、主動的找話題聊。

但是當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我就成了一個極內向的人。有時後可以一整天一句話都不說,就只是靜靜的在家裡看書、工作、上網、遊戲。

當你剛認識一個新朋友時,他看起來是個文靜的、不說話的人,而事實上,在那一刻的那一情景,他的確是個文靜的人,但只要你把他放在他熟悉的群體之中,他可能就會變得非常活潑、多話,他只是在陌生的情景裡會變得文靜。

這不是因為此人耍心機,假裝文靜,也不是因為他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偽君子,而是因為大多數人都沒有一個「恆定的性格」,人們是會因應不同的情景,而表現出不同的「性格」的。

你工作的時候、你和家人在一起的時候、你和愛人在一起的時候,你都在表現出不一樣的你。

同理,要真正的理解一個人,你就不能把他當作是「一個人」來看待。

你要意識到,在此情景中的他,和另一情景中的他,雖然同是「一個人」,但表現出來的行為卻可能判若兩人。

他,並不是他自己的「平均標準」。

3. 途徑原則

至今依然有許多人認為,每個問題都有一個「標準答案」,每一個任務都有一個「標準的完成方式」,每一個職業都有一個「標準的工作方式」。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未必。在幾何學裡的「勾股定理」,就可以用高達三百多個不同的方法來證明;一道菜餚可以用幾十種不同的方法、順序、步驟來烹飪。

羅斯在書中用了一個直觀的例子舉例:

行走是非常普通、非常人類化的行為。人們認為這一行為肯定遵循著一套固定的發展步驟——一個正常途徑,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近60年來,主要科研人員和醫療機構一致認為,孩子學會爬行、站立和行走,均遵照了某個正常的發育時間表。這些權威人士根據大量的兒童行為樣本,計算出了兒童發育歷程中的一系列標誌性行為出現的平均年齡,認為這就是「典型」的孩子發展應該遵循的順序。

他們提出假設,認為肯定有正常的行走發育途徑。該假設似乎很直觀,也很明顯,因此幾乎從未有人對此提出過質疑。

但是,有一位科學家提出了質疑,她的名字叫卡倫·阿道夫(Karen Adolph)。在一項研究中,她和同事們跟蹤記錄了28個嬰兒從爬行之前到學會走路的發展情況,使用「先分析,後集合」的方法來研究資料。

阿道夫發現,根本就不存在正常的發育途徑;相反,她發現,這些嬰兒所遵循的發育途徑至少有25種,每個嬰兒都有自己獨特的運動模式,而且所有人最終都學會了走路。

正常途徑意味著孩子應該按照一定的發展順序,經歷一定的發展階段(如翻身趴著、手腿並用等)。然而,阿道夫發現,有些嬰兒同時做出了多個階段的動作,或在不同階段之間進步或退步,或者乾脆完全跳過一些階段。

例如,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腹部爬行」是從爬行到行走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然而阿道夫在研究中發現,幾乎一半的嬰兒從未進行過「腹部爬行」。

阿道夫的研究表明,人的生物性不會迫使我們遵循某個預定的計畫。她向我解釋說:「每個寶寶都會用自己獨特的方式解決運動問題。」

更具刺激性的是,似乎不僅學會爬行有許多方法,爬行本身也可能並不是學會走路的普遍途徑和必要步驟。有觀點認為,爬行是行走之前必不可少的階段,這種觀點本身就是一種文化產品,是把一類極不尋常的兒童——西方工業化社會裡的孩子——的行為樣本進行平均的結果。

2004年,人類學家大衛·特雷瑟(David Tracer)在研究巴布亞紐幾內亞原始部落阿烏(Autribe)時,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奇怪現象:即使他觀察阿烏部落已20餘年,但他從來沒有見過哪一個阿烏嬰兒會爬行,一個也沒有。

然而,他們會經歷一個被特雷瑟稱之為「坐行」的階段(scootphase)——他們保持上半身直立,挪動屁股沿地面前行。特雷瑟想知道,為什麼他們的動作發展模式,與西方科學所描述的正常途徑存在如此大的差異呢?

他決定進行深入調查,並跟蹤研究了113名從出生至30月齡的嬰兒,記錄下他們與照看他們的人之間的日常互動,並用嬰兒動作發展的標準化測試來進行評估。

他發現,阿烏人與西方那些照看嬰兒的人在照顧嬰兒方面存在根本性的差異。阿烏嬰兒在近75%的時間裡都是被直立抱著的,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嬰兒會接觸地面,而且他們的照看人也不允許他們面朝下俯臥。

限制俯臥的理由非常有道理:阿烏人知道,如果孩子與地面接觸太多,他們很可能會染上致命性疾病或感染上寄生蟲。在西方世界裡,我們想當然地認為家裡地板上的危險病菌相對較少,所以從不懷疑爬行是重要的運動發展階段。

在每個人的心中,可能都有一個標準的「成功途徑」,這一成功途徑可能是社會規範、文化、媒體灌輸我們的產物。

例如,你要在現在的公司好好的工作五年累積經驗,然後跳槽到你夢想進入的公司,再努力工作五年後爭取當上主管,累積了人脈、資源和管理經驗後,下一個目標就是創業當個老闆。

但是,成功途徑不可能只有一條。

例如,有研究顯示,要成為「成功的科學家」至少就有7種途徑,有些人會扶搖直上、有些人會經歷失業、有些人會遭遇瓶頸等等,而重點是,無論是哪種途徑,這些人都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並沒有哪個途徑比另一個更好。

而如果我們把個體科學的三個個性原則結合起來看,我們會發現——

鋸齒原則讓我們認識清楚自身各項能力的優劣,情景原則讓我們意識到不同的情景、環境中,會有不同的自己。而在理解了自身的這些特性後,我們才能創造出符合自己、適合自己的的成功途徑。

當你放下了心中的那把尺後,當你意識到你沒有必要跟著那把尺後,你會發現,

通往目標的道路,人生的未來發展途徑,

何止百種。

平均計算法雖然無法描述一個具體的個體,但不是完全無用的,平均計算法在對群體與群體之間進行比較時,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例如,「中國人比美國人每年平均吃上更多的米飯」,這一訊息的確可以說明群體的某種特徵,當預測群體的行為(例如,中國人還是美國人今晚更可能吃米飯?)時,平均值能給出更好的答案。

只是當我們面對一個個活生生的個體時(包括自己),用上面列舉的三個「個性原則」來理解他們、認識他們、幫助他們,無疑會更準確、更有效。

在這標準化的世界裡,我們需要有意識地用個體的眼光,看待個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