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識的從眾,有策略的叛逆

如果有人向你介紹自己時說:「我是小張,我喜歡從眾,也總是隨大流。通常情況下,我都不會花時間去自行判斷是非,我知道只要跟隨多數人的決策就對了。」

你肯定會覺得此人很難有出息,沒有個性,而且心頭難免對他產生鄙視之意。

但如果你在街上看見某家小食店的顧客大排長龍時,你卻不會鄙視那些排隊的顧客,儘管他們之中有許多人也是「隨大流」的排隊,你甚至會參與一份,或至少感到由衷的好奇:「真的有那麼好吃嗎?」

這意味著,我們對於「從眾」的概念是很矛盾的,我們一方面認為從眾這詞是帶一些貶義的,另一方面我們又無法抑制自己的從眾意願,當同事們異口同聲的說午餐要吃快餐時,你就算不怎麼想吃快餐也不會提出異議。

所以現實世界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在表面上認為從眾行為是帶貶義的,至少並非值得讚賞的,但具體到個人行為時,我們又在大多數場合之中選擇了從眾。我們口頭上欣賞的獨特個性,無畏的叛逆精神,反而才是日常少有的。

原因在於,從眾能讓我們減少許多麻煩,降低不必要的摩擦,一個人就算一輩子都只懂從眾也沒什麼關係,從眾者一樣能過上不錯的生活。

但我認為,人生之中,好歹也要有一次轟轟烈烈的叛逆。

有策略的叛逆。

在闡述我的觀點之前,我們必須先對「從眾」有個比一般深入的理解。

從眾者生,叛逆者亡

上個星期的文章中,我多次提到阿倫森(Elliot Aronson)所著的《社會性動物》這本經典的社會心理學著作,這本書裡的其中一個重點內容就是「從眾」,書中提到的一個與從眾有關的趣事:

突然有人開始跑起來。

在這一刻,他很可能是想起了與他的妻子有一場約會,而現在去赴約已經太遲了。別管什麼理由,他在百老匯大街上向東跑去(或許是奔向瑪瑞摩餐館,一個男人最喜歡與自己的妻子約會的地方)。

另外一個人也開始跑起來,可能是一個心情不錯的報童。又一個人,一位儀錶堂堂的公務人員,也是一路小跑。在10分鐘的時間裡,從聯合倉庫到法院大樓,商業街上的每一個人都在奔跑。

一聲嘟囔逐漸演變成一個可怕的詞——「堤壩」。「堤壩決口了!」這種恐懼被人講了出來,這個人可能是電車裡的一位瘦小的老婦人,可能是一位交通警察,也可能是一個小男孩;沒有人知道他是誰,而且現在這一點也並不重要,兩千多人一下子全都逃了起來。

四下響起了「向東跑!」的喊聲,向東跑就可以遠離那條河,向東跑就會安全。

「向東跑!向東跑!」一個目光嚴厲、神情堅定、身材瘦削的高個子女人,沿著街心從我身邊向東跑過。儘管大家都在叫喊,但我仍然不能確定到底出了什麼事情。

我奮力追上,與她並行跑著,儘管她已經快60歲了,但從她那輕盈優美的奔跑姿勢中,看得出她身體棒極了。

「怎麼回事?」我氣喘吁吁地問道。

她迅速瞥了我一眼,又繼續將目光投向前方,稍稍加快了步伐。「別問我,問上帝去吧!」她說道。

當大家一起開始逃跑時,你很可能也會本能的開始逃跑,儘管你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實上堤壩是否又真的決口,這種本能般的反應就叫做「從眾效應」(也稱「羊群效應」)。從眾效應帶來了許多演化上的優勢:

你在原始部落的家中睡著午覺,忽然有人說狼來了,部落的人們開始逃跑,這時你應該做的當然不是去驗證「狼來了」的真實性,也不應該去計算狼來了的概率是多少,而是拔腿就跑,儘管到頭來可能是虛驚一場,浪費了體力,但如果事情真發生了,那你浪費的就不僅僅是體力,而是性命。

從眾也與資源的獲得有關,當部落的同伴們告訴你,東邊的森林有許多的水果可摘時,你最好選擇相信,而且要趕在他人之前去親身驗證一下,以避免吃大虧,喪失了獲得的資源的機會。

還有,從眾也與人類社會協作有關,從眾的行為可以讓人類群體共同朝同一個方向努力,無論是組建一個部落、住在同一座城市、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從眾效應都為群體團結一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反之,如果有人不論任何情況都選擇堅持不從眾,那麼到最後吃苦的很可能是自己。例如,若你駕駛時不隨大眾遵守同一套交通規矩,那麼出現車禍、死亡的概率就會很高;如果你不願意隨大眾一起團結合作,那麼你就會在生活中孤立無援。

除此之外,神經科學方面也提供了證據,人類的大腦為群體社交做了很多準備,當他人孤立我們、討厭我們時,我們會覺得痛苦不堪——而「從眾」這一行為選項,恰恰是社交上最保險的選項,從眾起碼能讓你處於不會得罪人之地。

但以上的例子都只從「獎賞或懲罰」這一角度解釋了從眾效應,而實質上除了「獎罰」的原因之外,從眾背後還有其他有趣的原因,我們會再談到這一點。

總而言之,從眾行為至少在許多情況上是合理的,而且這些行為都可被稱為「人之常情」,並不讓人覺得奇怪。

奇怪的地方在於——就算當群體的決定明顯錯誤時,也會有人為了從眾而跟隨群體做出錯誤的選擇。

從眾效應的威力有多大?

大到能讓人「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程度,《社會性動物》裡提到了一項經典實驗:

所羅門•阿希(Solomen Asch)設計了一項經典的實驗,假定你置身於下面的情境中:你自願參與一項知覺判斷實驗。

你和其他四個被試一起走進一個房間,實驗者向你們所有的人出示了一條直線(直線X)。同時,他又向你們出示了用於比較的其他三條直線(直線A、B、C)。

(點擊放大)

你的任務是判斷另外三條直線中哪一條與直線X長度最接近。看上去,這種判斷對你來說是非常容易的。很明顯,直線B是正確的答案,而且當輪到你回答的時候,你也會確定無疑地回答直線B。

但現在還沒有輪到你回答。輪到的是一位年輕人,他仔細地對那些直線進行觀察,然後回答道,「直線A」。你張大嘴巴,吃驚地望著他。「即便是傻瓜都看得出是直線B,他怎能認為是直線A呢?」你暗暗地對自己說,「這人要麼是個瞎子,要麼是瘋了。」

現在輪到第二個人回答了。他同樣選擇了直線A。頓時你感到自己就像是愛麗絲夢遊仙境。「怎麼會這樣呢?」你又默默地問自己,「難道這兩個人都是瞎子或瘋了嗎?」

接下來輪到另一個人,他也回答,「直線A。」你又看了一眼那些直線。「或許真正瘋了的是我自己。」你默獻念叨。現在輪到了第四個人,他也判斷正確的是直線A。最後,輪到你了。

「嗨,當然是直線A,」你確定無疑地說,「我早就知道答案了。」

這就是那些大學生們在阿希實驗中所經歷的那種衝突,正如你所猜到的,先回答問題的那幾個人是實驗者的幫手,他被要求在實驗中做出錯誤的回答。這個知覺判斷本身是非常容易的。如果在沒有群體壓力的情況下,讓這些被試單獨對各種長度的直線進行判斷,他們幾乎不會犯任何錯誤。

的確,這項任務太容易了,從物理特徵上看清晰明確,因此阿希本人確信即便有人真的會屈從於群體壓力,數量也會相當少。但是他的預測錯了。

在所進行的12輪判斷中,面對著大多數同學所做出的不正確回答,大約有3/4的被試至少一次出現了從眾,做出了錯誤的選擇。在對所有的判斷進行分析時,我們發現在阿希幫手們的影響下,被試所做出的全部回答中遵從錯誤判斷的平均比例為35%。

但所羅門•阿希是在50多年前進行這項經典實驗,儘管他的這些結論具有權威性,但今天的美國大學生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他的這些發現是否依然有效嗎?

尤其是,隨著電腦和網際網路的出現,我們已經變得越來越老練,因此不太容易受到這類群體壓力的影響。

但事實卻並非如此,這些年來,阿希實驗已經被無數次成功地重複。就在幾年前,在國家電視臺進行的一次引人注目的展示中,安東尼•普拉特坎尼斯(Anthony Pratkanis)準確地重複了阿希在50年前所做的實驗。

普拉特坎尼斯實驗中的被試們都是非常老練的大學生,他們中的許多人都認為自己不是從眾者。結果,這項實驗的結果與阿希實驗幾乎完全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阿希實驗是以一個非常清晰的問題(哪一條線一樣長)來進行提問的,而在這種情況之下,也有大約有3/4的被試至少一次出現了從眾,選擇了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錯誤判斷的平均比例就已經高達35%。

而你我都知道,現實世界的多數重要問題都不會像「哪一條線一樣長」這麼簡單清晰,因此我認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從眾效應影響(如果群眾是錯的)而做出誤判的可能性,或許比阿希實驗的結果更高。

但你或許已經注意到了,這項實驗還有1/4的被試沒有出現一次從眾行為。這不免讓人好奇,什麼樣的人較少受從眾效應影響?什麼樣的情況下,從眾效應會被減弱?

不同的時空,不同的從眾

阿倫森發現,因個體的差異、環境的差異、事件的差異、群體的差異,人們會因而產生不同的從眾程度。

例如,當群體保持一致,每個人都說出錯誤的答案時(選擇了A線),從眾的程度最大,而且只要群體保持了一致性,那麼無論這群體是由三人還是十六個人組成,都能夠讓個體最大限度的從眾。

但如果在個體回答問題之前,哪怕群體裡面有一個人說出正確的答案,都可以大大的降低個體從眾的程度。事實上,就算群體裡面的異議者給出了另一種錯誤答案(選擇了C線),也能夠降低個體的從眾程度。

所以當你的同事異口同聲說要吃快餐時,你很可能會答應。但只要裡面有一個人表達不同的意見,你就很可能也發表自己的意見。

另外,與低自尊的人相比,擁有高自尊的人會表象出更高的獨立性、較少從眾。但就算是低自尊的人,如果問題是出自他比較有信心的領域的話,他的從眾程度也會降低。反之,如果你對某個領域的問題感到非常陌生,甚至從未接觸過時,你就會更傾向於從眾。

當然,施加壓力的群體不同也會產生不同的從眾效果,如果你身邊有一群醫生表態說大量吃糖能降低糖尿病風險,並勸你也一起這麼做時,你可能會選擇從眾。但如果他們只是一群小孩子時,你一定會認為那是惡作劇。

文化方面也會造成從眾程度的差異。與個體主義社會(例如,美國和法國)相比,從眾現象在集群主義社會(例如,日本、挪威和中國)更為盛行。

所以綜合以上,如果你擁有較高的自尊心,信奉個體主義,處於有異議而非高度一致性的群體,無需面對權威,而且問題剛好出自你熟悉的領域時,你從眾的可能性就會大幅降低,獨立性大幅提升。

但這樣的結論可操作性不大,我想到的更簡單的方法是——在思考決策時,假設一下是群體錯了,或假設你無需在乎群體對你的看法,就能夠有效降低自身的從眾程度。

這其實是一種理性思考的方式,認知心理學家基思·斯坦諾維奇(Keith E.Stanovich)就有提到過,僅僅是要求決策者「想一下事物的對立面」,就能讓個體的決策更理性、更正確。我在這篇文章解讀過他老人家的著作。

但為什麼我們要讓自己變得不合群呢?

為什麼要當一個叛逆者呢?

叛逆者優勢

叛逆者的第一優勢,是進步、高回報和告別平庸。

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從眾效應能蒙蔽一個人的眼睛,讓他無法看清擺在眼前的事實,那樣的情況可完全談不上是件好事。群體共同釀成的錯誤可以很嚴重,納粹的歷史可以告訴我們這一點,至到希特勒死後,納粹的一致性被打破,從眾效應退去,將領們才如夢初醒,才逐漸的意識到自己以前的殘忍行為是不應該的。

但如同你所注意到的,不受從眾效應影響(或受到較少影響)的「叛逆者」是存在,納粹之中也有少數的英雄幫助過猶太人逃離大屠殺。在群體是錯誤的情況之下,「叛逆精神」就顯得尤其重要了。

但當一個叛逆者比當一個從眾者難多了,因為當一個叛逆者是需要面對高風險的,幫助猶太人逃離大屠殺的英雄們如果在當時被逮著,結果會如何?

死路一條啊。

這種情況一樣出現在現代社會之中——做出顛覆式創新的企業家無不是叛逆者,成功時自然是得到讚揚的,但失敗的話就是血本無歸;做出革命性政策的政治家無不是叛逆者,如果政策成功那當然很好,但如果政策失敗,那就得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

也正是因為叛逆者具有高風險,所以其獲得的回報也是相對高的。當一個從眾者相對容易得多,面對的風險很低,所以從眾者是多數的,叛逆者是少數的。

但正正是這種少數的叛逆者推動了文明進步,叛逆固然有帶來失敗與損失的時候,但如果每一個人都選擇了從眾,文明就會停滯不前。

《硅谷百年史》這本書就有提到,在繁衍出大量IT品牌的「硅谷」(Silicon Valley, 聚集著谷歌、臉書、蘋果等公司的地區)還未誕生之前,硅谷地區就已經聚集了許多美國的叛逆者,這些叛逆者之中有嬉皮士,有科技極客,也有政治抗議者。

該書的作者認為,正是硅谷聚集了許多這些叛逆者,才有今天的成功。

叛逆者的第二優勢,是能產生更實際、更高準確度的團隊。

如果你的團隊裡面具有叛逆精神,允許他人提出自己的異議,而非過度要求一致性與凝聚力,那麼,你的團隊很可能會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之前解讀過的《不整理的人生魔法》一書之中,就提到一個有趣的例子,很好的反映了從眾者和叛逆者之間的差別:

知名社會學家哈林頓(Brooke Harrington)曾在九十年代對加州的「證券投資俱樂部」進行研究。那時,股市大好,媒體瘋狂報導,很多投資人都參加投資俱樂部,學習選股,共同投資。

這種投資俱樂部就像讀書會,並非純然為了社交 ,由於成員投資的現金加起來很可觀,必須制定正式的管理規章。

哈林頓發現,由親朋好友組成的俱樂部投資績效,不如成員關係較疏遠者,例如透過工作認識的人,後者只在例行月會碰面。哈林頓親自去這些月會觀察,以了解為什麼會如此。

她發現,如果一個俱樂部是由親朋好友組成,聚會通常是為了維繫情誼,而非挑選最好的個股。例如有一個俱樂部決定不買龐巴迪(Bombardier)的股票,因為有一個成員認為這家公司也製造戰機。其實,龐巴迪是交通運輸設備跨國製造商,主要產品為民航機、高速鐵路機車等。

然而,因為有人對這家公司有成見,其他人就不再深入了解這家公司是否製造軍機。有一位成員說:「用不著為了追根究柢而傷感情。如果有人反對,那就算了。」

哈林頓說,這種俱樂部為了團體和諧,常選錯股。至於社交較不熱絡的投資俱樂部,如果一家公司真的不夠好,成員就會用表決的方式否決該投資案。親朋好友組成的俱樂部因為希望避免衝突,碰到傷腦筋的問題,只能拖延,說道:「下次再說吧。」因此現金幾乎都是集資而來,投資獲利的部分較少。

反觀在社交較不熱絡的俱樂部,成員就不會這麼說了。例如,投資組合協會(Portfolio Associates)裡的一個成員對建議個股的說明不夠清楚,另一個人就會說:「這樣不成,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料和分析。」提出建議的成員反擊道:「這簡直是雞蛋裡挑骨頭,我已經花了很多心血了。」於是現場氣氛變得劍拔弩張。但不久,這個建議就被多數人否決。

哈林頓從頭到尾聽完他們的討論,聞到現場瀰漫的火藥味。但是這個俱樂部投資績效極佳。儘管成員多有摩擦,整體的表現卻非常亮眼。

親朋好友組成的團隊,裡面從眾程度會更高,因而具有了高度一致性,大家更「團結和氣」,按直覺來看應該是好事才對。

但其實,具有高度一致性的群體還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這群體容易形成閉環,看不見除共識之外的可能性啊。

在一個健康的社會之中,叛逆者其實就是在充當那位指出國王的新衣的小孩,把共識之外的「可能性」帶進群體之中。

這些「可能性」不一定都是好的、有益的,但群體需要這些「可能性」,才能共同進步。

但是,我是想說每個人,在每個時候都該當叛逆者嗎?

恰恰相反,我認為,最好的做法是——

在大多數時候都當一個從眾者,只有在很少很少的情況下,才使盡全力當一個叛逆者。

有價值的叛逆,才是可貴的

當你的同事全部都說午餐要吃快餐,你會無奈的跟隨大隊。

當你的朋友們都贊成到日本旅行,你會想大家去哪你就去哪。

當身邊越來越多人使用智能手機時,你替換掉舊款手機,購買智能手機的可能性就會變大。

這樣看來,人是挺不自由的,吃個午餐也無法自己做主意,去一趟旅行也要視大家的意願而定,連是否要擁有智能手機都不完全視你的個人意願而定。

也因為有人察覺到了這種現象,所以有人刻意的叛逆,刻意的不追隨群眾,不一起吃午餐,不一起旅行,不換掉舊款手機,然後大呼:「我真是個自由人啊!我天生就有叛逆的靈魂啊!」

但事實是,在上面列舉的所有的事情裡,根本沒有一件事情值得我們去較勁叛逆,因為小事的成本和回報都很低啊,你做對做錯都不會對人生產生太大的影響。

如果你只是為了刻意叛逆就脫口而出的說:「你們想吃快餐就去吃吧,不用管我,我一個人去吃別的。」這只會讓人覺得你是個怪人,對人際關係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當你為了刻意叛逆而自個兒去他國旅行,那你然會喪失了許多與朋友一同瘋狂的美好時光。

當你為了刻意叛逆而堅持使用舊款手機,那你就失去了許多智能手機帶來的便利與效率。

你會發現,在生活中絕大多數的小事裡,「叛逆」所需要付出的代價都明顯比「從眾」來得大,獲得的回報卻很小。

除了「小事」之外,某些「中事」還是值得我們稍微叛逆的,只要那件事可以透過叛逆帶來價值。例如,你不和同事一起去用餐,是為了騰出時間閱讀、自修;你為了讓團隊做出正確的決定,選擇坦誠的說出自己的見解。

但即便如此,這一種「叛逆」能造成的影響依然不夠大,並不是我開頭所說的,那個人生中必須有一次,必須盡全力去叛逆的事情。

那麼到底是什麼「大事」,要在什麼時候,我們才應該力排眾議,不顧一切的使盡全力去叛逆呢?

我認為,一個值得參考的指標是——當你能回答 Paypal 創始人彼得·提爾(Peter Thiel)提出的問題時,你就應該盡全力去叛逆了,他的問題如下:

「有什麼是你跟其他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你覺得很重要的事實?」

提爾認為,對於這個問題,好的回答應該是有這樣的形式的:

「大部分人都相信 x ,但事實卻與 x 相反。」

當你找到這個事實 x 時,就是你該盡全力去叛逆的時候了,這個時候的叛逆,才會為你的人生產生巨大的價值,甚至徹底改造你的人生。許多知名人物,都是在有意或無意之下為證明事實 x 而進行叛逆,才獲得功成名就的。

是的,我說的是以證明這個事實 x 為前提,來進行創業、轉行、換公司、娶老婆、嫁人、提出政策、搞抗議、競選總統、創作音樂、創作文字、創造知識、寫部落格等等。

這個事實 x 可以是「每個人都以為馬車是最好的,但事實是汽車才是最好的」,也可以是「每個人都認為唱歌一定要咬字清晰,但我周杰倫就不這麼認為」。

最後,還是要再次提醒——從眾行為不是一件壞事,當叛逆無法帶來更大的收益時,那從眾至少不是一個壞選擇。

但當你發現群體的錯誤時,當你意識到群體錯在哪裡時,你必須清楚知道——

你就是這群體之中,最應該做出叛逆的人。

把這文章發給我那位愛吐槽的朋友閱讀,他的第一句回應說:

「萬一我發現的事實 x 並不正確,其實是我自己有錯誤呢?」

「你可以在賭上你的前途之前,看一看這一篇文章,進行一下魔鬼式思考。」

「萬一最終還是失敗了呢?」

「我早說了,叛逆者是要承擔高風險的,高回報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那麼,因為事實 x 而娶老婆是什麼意思?」

「就是剛好她也知道這一個事實,你為了避免她成為你的競爭對手,就把她娶過來成為自己人。異性同理。」

「真的嗎?」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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