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之用 | 如何讓人覺得你的作品很美?

我們都體會過藝術所帶來的美妙感受。

當你在聆聽音樂,你會跟隨音樂的節奏輕微擺動,能夠被音樂所帶來的情緒所感染;你會欣賞一幅畫的美,細心觀察一幅畫的細節,被畫中描繪的思想所感動,被畫中的「美」震撼到心靈。

可是除了賞心悅目之外,要藝術何用呢?

另外,是什麼決定了我們的審美,是什麼讓我們覺得某人很美,某段節奏很美,或者某個藝術品很美呢?

這星期解讀的是《人類的榮耀》這本書(台版《大腦、演化、人》),作者是著名的認知神經科學家葛詹尼加(Michael S. Gazzaniga),他同時也是首個揭開「左腦—右腦」的分工機制的科學家。這本書討論的是人類到底有什麼獨特之處?我們和其他動物有著什麼樣的區別?

書中一章探討了為什麼人類會創作「藝術」,這章特別引起我的興趣,所以這篇重點討論一下這個主題(所以這星期也算不上是讀懂一本書,頂多就1/8本,但此書的訊息密度極大,這1/8所涵蓋的訊息都足以讓科普作家寫成一本科普小書了)。

從演化的角度來看,人類的藝術行為並不具備任何直接的適應優勢,老虎無需懂得唱歌跳舞也能夠餵飽自己的肚子,人類也一樣,只要身體、工具、團隊搭配得當,就足以拿下任何一隻最兇猛的動物。就算是採集與農耕,也沒有藝術的用武之地。

關於人類為什麼會創造藝術,一個比較符合直覺的解釋是「性選擇」——雄性孔雀的大尾巴或許會降低它的逃跑速度、生存概率,但炫麗的大尾巴能讓雄性孔雀吸引雌性以獲得「交配權」。人類創造藝術的行為也可以用類似的解釋,表現出藝術才華的人類更容易獲得異性的青睞。

但問題是,沒有藝術才華的人類也一樣能獲得配偶啊,人類不像孔雀那樣必須透過炫麗的大尾巴來吸引異性,人類可以透過社會地位和資源的來贏得配偶,當中也無需藝術行為。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藝術行為是用來吸引異性的話,為什麼人類在獨自一人的時候也會唱歌、畫畫、寫作呢?如果沒有異性在身旁,人類做出藝術行為是為了什麼呢?

再直白一點的問,藝術是不是多餘的呢?

先說答案吧:藝術有它的用處,而且不局限於「讓人心靈上感到豐滿」的那種用處。

藝術的真實用途

「為什麼人類文明會出現藝術?」這問題不像「為什麼人類需要進食?」這麼簡單,如我們在前面提到的,藝術的用途並不明顯,至少不像進食那麼直接。

埃倫·迪薩納亞克(Ellen Dissanayake),一位華盛頓大學音樂學院的副教授對藝術的用途提出了一個理論,她認為藝術是為了增進部落團結而存在的,當我們的祖先唱著同樣的歌,圍著火堆跳著同一種舞時,部落的儀式就形成了,他們之間的感情和友誼就更穩固了。當部落進行同樣的儀式,期待著同一個儀式時,部落的共同目標就被建立了,而當部落的向心力更強時,部落的生存概率自然更高。

這一理論認為,藝術行為是具有適應性功能的,是利於人類生存的。

演化心理學家杰弗裡·米勒(Geoffrey Miller)是個研究性選擇的學者,他認為藝術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雄性孔雀的大尾巴可以讓它看起來更有魅力,而人類的藝術品也有類似的功能,我們在生活中就能觀察到,藝術創作能增進個人魅力,會彈吉他的男孩更加迷人,會彈琴的女孩更有氣質,周杰倫的歌曲和金城武的臉孔一樣有魅力。

這一觀點認為,藝術行為是具有適應性功能的,是利於人類繁殖的。

但這兩種理論都無法解釋藝術行為的另一個問題——為什麼人類在獨自一人的時候也會出現藝術行為呢?

我們在獨自洗澡時唱歌不是為了取悅異性,而更多是為了取悅自己,我們畫畫和寫作也不一定是為了讓異性發現自己的才華,有時僅僅是為了打發無聊而塗鴉,有時僅僅是為了記錄而寫作。同樣,舞蹈和歌唱也不一定是為了團結而進行的。

認知心理學家史提芬·平克(Steven Pinker)就認為,藝術不過是大腦其他功能衍生出的「副產品」。

神經科學家發現,當你看見/聽見某個「美」的藝術作品時,你大腦中的愉悅迴路就會被激活,你會感覺到愉悅。進化心理學家認為,這暗示著藝術是具有適應性功能的,因為諸如進食、狩獵成功、交配也一樣可以讓人感覺愉悅,這讓我們人類自發的為了獲得更多這類愉悅而努力,從而提升生存與繁殖率。

但平克指出,毒品也一樣能刺激愉悅迴路並讓人感覺愉悅啊,但不見得毒品就具備了適應性功能,他猜測,藝術和毒品或許是異曲同工的,雖然都能刺激大腦的愉悅迴路,會讓我們花時間和精力去獲得,但卻不具備任何的適應性功能。

人類學家約翰·圖比(John Tooby)和演化心理學家萊達·科斯米德斯( Leda Cosmides)則提出,如果我們對「適應性功能」進行分類,就能一窺藝術背後的用途了:

第一類的適應性功能來自人類自身的「生理機制」,例如,當你吃糖和脂肪時,你的愉悅迴路會被激活,這有助於推動人類去主動尋找食物;在吃到有毒的食物時,身體也會出現自發的嘔吐反應,這有助於人類生存。

第二類的適應性功能來自人類的「行為與外表」的改變,正如上面提到的,人類可以透過創造藝術品,用藝術品裝扮自己,以達到吸引異性的結果;人類也可以透過藝術行為促進合作,提高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例如,跳同一隻舞,唱同樣的歌。

第三類的適應性功能則來自人類「大腦的培養」,例如,小蒼頭燕雀必須在性成熟之前聽到成鳥歌唱,否則它將永遠無法學會那種高度複雜的歌曲,這意味著,動物不是一出生就能發揮自身所有的功能的。

而與其他動物相比,人類需要在出生之後花費更長的時間才達到充分發育,而在這一段發育期間,玩耍、學習、模仿等等的自發機制都是為了「培養大腦」以獲得人類生存所需的知識與技能。

圖比和科斯米德斯認為,人類演化出的審美機制,其目的就是為了「培養大腦」,審美機制能刺激我們去學習、搜尋、嘗試不同的東西:

捉迷藏這樣的假扮遊戲有益於鍛煉那些在嬉戲情境中比在實際使用中會獲得更好發展的能力。在尚不需要為生存犯愁時就學習如何躲藏或逃避捕獵者,或是如何跟蹤尋找食物,是可以增強生存能力的。如果你還記得的話,與腦容量相關的一項內容就是玩耍的數量。

我們認為遊戲是在現實中生活、減輕壓力以及選擇配偶的練習,但沒有考慮「想像」。小時候,通過「狼來了」的虛構故事,我們可以記住那個孩子在故事裡的經歷,不再需要在現實生活中付出高昂代價學到教訓。

我們聽過的虛構故事越多,對環境就越熟悉,而無須實際的經歷。如果我們在生活中遇到同樣的情況,就會有足夠的背景資訊去援引。

有趣的是,全世界文學中的情境似乎都大同小異,且全是與進化問題相關的——比如保護自己免受捕獵者捕殺、父母的付出、與親屬和非親屬間的適當關係以及配偶選擇。所有的虛構作品都與這些情境有關。

一幅畫表達的不僅僅是視覺上的美,也隱藏了供人類學習的訊息在內;一首詩的詞除了抒情之外,也讓聽者體驗到未曾經歷的新情境;一個故事能帶來情緒之餘,也教導了人生哲理。

可以肯定的是,藝術的用途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的,除了促進團結、增加繁殖概率和學習知識之外,藝術還有一些「隱藏」的用途——

有研究發現,在排除了先天、環境、文化等因素後,音樂課程(而不是單純的聽音樂)能稍微提升小孩的智商,音樂課程在兒童的語言、注意力、視覺-空間、數學能力的增幅上,也呈現微小但穩定的相關。另外,藝術甚至可以用來治療心理疾病。

但是,是什麼讓我們覺得某個藝術品很美,某個旋律很動聽的呢?

人類是透過什麼標準來審美的呢?

為什麼你會覺得 X 很美?

人的審美機制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生理上的審美」,一種是「反思中得來的審美」。

生理上的審美很容易理解,你從第一眼就會覺得范冰冰/金城武很美,這是每個人都會有的生理審美,有研究顯示,6個月大的嬰兒已經有和大人相同的生理審美品味(亦即對哪人更美的看法)。

但為什麼我們的生理審美會覺得范冰冰/金城武很美?

因為人類偏好「對稱性」,《人類的榮耀》裡提到:

對於對稱的偏好是跨文化存在的,而我也提到過動物也有這樣的偏好。它在配偶選擇中也很重要。對稱與包括人類在內的許多物種的成功交配或性吸引力息息相關。

不論是哪種性別,對稱都意味著更好的基因以及更好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有對稱特徵的男性面孔吸引力更強,代謝率更低,可以吸引更多性伴侶,更早有性行為,並能獲得更多配偶以外的交配。

而對女性來說,不對稱意味著更高的健康風險,而對稱意味著更高的生育能力和面孔吸引力。排卵期的女性會被對稱男性的體味所吸引,而對稱男性的肌肉更強壯,也更活躍。

左右對稱性更好的男女聲音也比左右對稱性差的男女聲音更吸引同性和異性。無論男女,對稱似乎都是一個體現潛在伴侶的基因品質和吸引力的重要指標。

看來,對對稱的偏好是紮根於生物學和性選擇的。在一個文化中被認為有吸引力的臉在其他文化中也會被認為是有吸引力的。

人類除了對「哪位人類美?」這一問題有著極大的共性之外,人類對「什麼風景美?」也有著很大的共性:

我們似乎還對自然風景有天生的喜好。

在對比城市風景時,人們更喜歡那些有植被的景象,在醫院裡,比起只能看到牆的患者,可以看到樹木的患者會感覺更好、痊癒更快、需要的止痛藥物更少。

有趣的是,我們喜愛的是一些特殊種類的地形。人們總是喜歡風景裡面有水,但當沒有水的時候,人們又會有其他偏好。

當看到關於五種自然風景(熱帶雨林、溫帶落葉林、針葉林、草原以及沙漠)的一系列照片時,年輕的受試者(小學三年級和五年級)最偏愛草原,年長的受試者則對自己熟悉的景色與對草原同等偏愛。

人們在看到有樹的景色時比看到靜物時更開心,而比起圓樹冠和柱狀樹冠,人們更喜歡樹冠展開的樹木形狀——跟非洲大草原上的那些樹一樣。即使是在以圓樹冠或柱狀樹冠樹木為主的區域長大的人也有這樣的喜好。

戈登·奧裡恩斯(Gordon Orians)是華盛頓大學的生態學名譽教授,他提出了一個草原假設。他認為,人類對展開形樹冠的審美反應可能是基於我們的先天知識,與豐饒的古老人類棲息地,也就是我們祖先的棲息地裡樹的形狀有關。

人類普遍偏好擁有對稱性的異性,也會對資源豐饒的風景情有獨鍾,這兩個現象的背後都有增進生存與繁殖的作用,都同樣是出於人類生理上的審美。

如果人類的審美機制那麼簡單就好了,我們可以給出結論說,幾乎每個人的審美觀都是一樣的——但你我都知道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對什麼是美的,什麼是不美的,各有個的看法。

那是因為人類除了有生理上的審美之外,還有另一種審美機制——「反思中的審美」。

反思中的審美比較不一樣,這種審美需要你有意識的反思(思考或留心注意),透過一定時間的反思後,你會開始覺得某個東西很美。例如,你剛開始時覺得某人的新歌沒怎麼樣,但多聽幾篇之後,你開始愛上了這首歌。

為什麼會這樣呢?

來自挪威卑爾根大學的羅爾夫·雷伯(Rolf Reber)、來自密西根大學的諾伯特·施瓦茨(Norbert Schwarz)以及來自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的彼得·溫克爾曼(Piotr Winkielman),這三位心理學家從心理加工的角度解答了什麼是美。

他們提出,「美」是由「審美的感受過程」所定義的,當感受者越是能流暢地在心理上加工一個物體,他們的美學反應就越正面。

雷伯和他的同事們提出的流暢度理論認為,當我們能迅速加工某些東西的時候(例如,一张藍天白雲的照片,後面會解釋),就會獲得一個正性反應。

雷伯及其同事測量了這個現象。正性情緒反應會增加臉上顴大肌(也叫微笑肌)的活動,這種反應可以通過肌電來測量。當我們看到大腦能以高流暢度加工的東西時,這些地方的肌肉會在做出關於該物的判斷之前就變得更活躍。

簡單來說,就是某個物體越容易被你的大腦/心理加工處理,它給你的感覺就越美,例如,完整的豆腐給你的感覺比碎掉的豆腐更美,因為加工前者更為容易、流暢。

你可能想說:「這不邏輯啊,如果這理論說得通的話,那麼白紙就是世上最美的物品了啊?因為人腦加工白紙應該很流暢對吧?」

白紙不會是最美的,因為白紙的複雜度為零,換言之,裡面根本沒有任何訊息讓你為它加工,也就不會有「美」的感受了。

加工理論的前提是有訊息,例如,當你聽一首歌時,如果你的大腦可以流暢的加工這一首歌,你就會覺得好聽。

因此加工理論還可以解釋另一個常見的現象——有些歌我們在第一次聽的時候不太喜歡,但聽久了卻覺得很不錯;頭一眼看某個藝術作品時不喜歡,但看久了又越看越順眼。

這是因為一開始這首歌/這藝術品對你來說是複雜的,是難以加工的(你聽不習慣/看不明),但經過多次的加工嘗試(聆聽/觀賞)之後,它變得容易加工了——就像我們剛開始學駕駛一樣,一開始它是難的,要大腦同時加工每一個駕駛時所需要的知識、動作,那太難了,但隨著我們嘗試多次之後,這些駕駛的知識被內化了,駕駛變得容易了。

同理,如果小明認為A君的歌很好聽,而你不這麼認為,那不是因為你和小明天生的品味不一樣,不是因為因為A君一無是處,更不是因為小明要騙你,而是因為他聽A君的歌時心理加工很流暢,而你則覺得不流暢。如果你花上一些時間去嘗試多聽幾次A君的歌的話,你也會漸漸的發現歌曲的可取之處。

除非你的情況不是因為加工不流暢,而是太過流暢。

當我們一再重複聽同一首歌曲、重複觀賞同一個藝術作品,會有什麼結果呢?

想當然的,我們會感到厭倦,因為我們幾乎無需再進行任何心理加工了,歌曲/藝術品因為你的經驗內化而變得單調了,變得如白紙一樣乏味了(術語稱之為「審美疲勞」)——剛學會駕駛時是愉悅的,但當駕駛成為了你熟悉得不得再熟悉的活動時,它就顯得單調乏味了。

而當你覺得某歌曲/藝術作品單調乏味時,你會做些什麼?

你會找下一個能讓你從新感受到愉悅的歌曲/藝術作品,你會嘗試另一個新的藝術行為,你會尋找另一個不讓你感到單調的東西來學習。

從這個角度來看,所謂的「審美」,也可以是我們用以辨識什麼東西還需要學習,什麼東西無需再學習的一種機制。

當你看見部落裡的獵人熟練的揮舞著他的手斧時,你覺得他的動作很「美」,你想向他學習,於是你努力練習並修成正果了,短暫的愉悅後你發現,這揮舞手斧的動作也其實沒什麼特別,隔壁家小明射箭的姿勢才帥呢。

這其實也符合我們的對日常生活的觀察——到底什麼是「美」,什麼不是「美」,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是恆定的,而是動態的,你可能在上個星期覺得那幅畫很美,但下個星期你就開始發現那幅畫的缺點了,你開始厭倦了,於是你轉去欣賞另一幅畫,於是你多了解、多學習了一幅畫。

那麼,是否有什麼東西是百看不厭的呢?

我想,唯一的可能就只剩下大自然了:

有一個叫D的變數。白紙的D1,一張完全塗黑的紙的D2

當你給人看分形和非分形圖案時,95%的人會更喜歡分形圖案。人類通常更喜歡D1.3且複雜程度低的場景,而且在看這些場景時人們的壓力反應水準更低

這也許解釋了為什麼醫院病人在「有景色的房間」中恢復得更快。他們看向外面,看到了D1.3的自然分形圖案。

人類這種對D1.3的分形圖案的偏好不僅適用于自然景色,也適用於藝術和攝影,且跟性別和文化背景無關

D為1.3的分形圖就長這個樣子,類似的還有樹、山、星系之類的大自然景色,多數都在D = 1.3左右

尺度雜訊(scaling noise)是一種音質不會被其播放速度所影響的聲音。

白色雜訊就是最簡單的例子,它不論以任何速度播放都是沒有變化的。它位於尺度雜訊音譜的一個極端,由完全隨機的頻率所組成。另一個極端則是完全可以預測的雜訊,比如水龍頭漏水。

在音譜的中間是被稱作1/f譜的雜訊,一半隨機,一半可被預測。

自然聲音的響度和音高變化,如流水、雨、風,通常也屬於1/f譜。也就是說,在自然中,大量、迅速的音高和響度變化比溫和、平緩的波動更加少見。

很多音樂也屬於1/f譜。而且,比起音高和響度更快或更慢變化的旋律,人類聽眾報告說更喜歡屬於1/f譜的旋律。許多聽覺皮層的神經元都是與自然聲音環境的動態屬性相對應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對自然振幅刺激的加工明顯好於其他刺激。

這又回到了那個心理加工理論的老調重彈:加工越容易,我們越喜歡。

理論上來說,大自然不會讓人出現「審美疲勞」,因為大自然總是在變化,這一片天空和下一片天空可能都是D為1.3的分形圖,但兩者卻不是一樣的。兩者的變化是隨機的,卻又有一定程度是可預測的。

大自然的聲音也是一半隨機,一半可被預測的,「隨機」意味著訊息的變化,而「可被預測」意味著熟悉、容易被心理加工。

這讓我不禁思考,如果我們要讓自己所創作的事物看起來很美,是否也可以效仿一下大自然的特徵——

容易被加工,帶一點隨機驚喜,而且總是變化。

我們之前探討過隨機運氣,也探討過世界的複雜——這些隨機因素讓人捉不准未來的走向、事情的走向。

世界總是在變化,但正是因為變化所帶來的種種驚喜,才讓我們察覺到世界是美麗的,

生活是美麗的。

理解了人類的審美機制後,再來思考以下兩種職業:

藝術家的工作是——捉住大多數人的審美觀,做出他們看得懂/聽得慣的作品之餘,又不失驚喜、變化。

營銷人員的工作則是——以重複的廣告投向客戶群,讓客戶群對你的產品心理加工更流暢,成功後,讓下一個推出的產品有些驚喜、變化,以避免客戶覺得單調。

再深入細想:

如果你覺得你日常所做之事已經變得單調乏味,那是否有什麼辦法能讓它變得更「美」呢?

在單調之上,加入一點隨機驚喜,隨著時間持續變化。

是為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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